新加坡对在职母亲的税务减免优惠

Tony

2019年7月12号

最近有一位刚当妈妈的朋友问我,新加坡对在职母亲有哪些特别的税务减免优惠。我研究了这个问题,在此与大家分享。关于新加坡个人所得税税务减免的概况,我在之前的文章《新加坡个人所得税减免项的申报攻略》中已经有所整理。在职母亲除了普通纳税人享受的税务减免(如抚养孩子、赡养父母的减免等)之外,还有其特别享受的三项税务减免政策。

第一、在职母亲的孩子减免

这项的英文是Working Mother’s Child Relief (WMCR)。一句话概况:如果孩子是新加坡公民,在职母亲的部分收入可以免税。这一项是在抚养孩子的税务减免(Qualifying Child Relief (QCR))的基础上额外的税务减免。享受这项减免,对孩子的要求与“抚养孩子的税务减免”一致,即:孩子在16岁以下或者是全职学生;且孩子的年收入少于$4,000。如果有多个孩子,每个孩子为在职母亲减免应税收入额度占其总收入的比例是:第一个孩子15%,第二个孩子20%,第三个或以上的孩子25%,累加最多不超过100%。对同一个孩子,“抚养孩子的税务减免”和“在职母亲的孩子减免”两项加起来的总减免应税收入额度不能超过$50,000。另外,在职母亲享受的最高总减免应税收入额度与所有其他纳税人一致,都是每年$80,000。

第二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照顾孩子减免

这项的英文是Grandparent Caregiver Relief (GCR) 。一句话概括:孩子是新加坡公民,由长期居住在新加坡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照顾的,在职母亲一个税务年度可减免$3,000应税收入。“长期居住”,指的是一个税务年度里面,在新加坡至少居住8个月。要享受这项减免,还要求孩子不超过12岁,且照顾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不能从事任何有收入的工作。如果由两位老人同时照顾孩子的,本项应税收入减免额度依然是$3,000不变。

第三、外国女佣税的减免

这项的英文是Foreign Maid Levy (FML) Relief。一句话概括:家里有雇用女佣的,在职已婚女性或母亲的税务减免额度是该税务年度女佣税的两倍。这项的要求是比较宽松的,其实不局限于在职母亲。首先,在职的已婚女性即便没有孩子,只要和丈夫一起生活,或者丈夫不是新加坡的纳税居民,都可以享受这项减免;其次,在职的母亲如果享受了“抚养孩子的税务减免”,不管是否与丈夫一起生活,都可以享受这项减免。

说了这么多,我们来举一个例子看看在职母亲具体享受到了多少税务减免。

张女士是新加坡公民,在本地银行担任经理,已婚,有两个孩子,都是新加坡公民。在2018年,一个孩子14岁,另一个孩子10岁。张女士的母亲在她家帮忙照顾孩子,没有从事任何有收入的工作。张女士还请了一个女佣,2018年缴纳的女佣税是$3,180。张女士2018年的总收入是$100,000,在享受在职母亲的特别税务减免之前,张女士2018年的应税收入是$80,000,她需要交税$3,350。下面计算她享受的在职母亲的特别税务减免:

(1) 张女士的两个孩子都符合“在职母亲的孩子减免”的减免要求。第一个孩子可以为张女士减免应税收入$100,000 x 15% = $15,000,第二个孩子可以为张女士减免应税收入$100,000 x 20% = $20,000。本项总共减免应税收入$35,000。

(2) 张女士的母亲和小的孩子符合“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照顾孩子减免”的减免要求。本项可以为张女士减免应税收入$3,000。

(3) 张女士雇用女佣,符合“外国女佣税的减免”的减免要求。本项可以为张女士减免应税收入$3,180 x 2 = $6,360。

综合(1) (2) (3)三项,张女士总共可以享受的在职母亲的特别税务减免应税收入为$35,000 + $3,000 + $6,360 = $44,360。减免之后,张女士2018年的应税收入从$80,000降至$35,640,需要交税$397.40,比原来减少了$2,952.60

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,新加坡政府从税务政策上,大力支持母亲们继续投入工作当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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